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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款兴学

1900年(农历庚子年),美、英、法、德、俄、日、意、奥等国组成八国联军侵入北京。1901年9月7日强迫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规定中国赔偿各国海关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该项赔款史称“庚子赔款”。1908年5月25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决议免除美国所得赔款的大部分,折合美金约1196万,从1909年至1940年,逐年按月“退还”中国,用作设立留学预备学校及学生赴美留学之用。1909年,清政府外务部、学部会奏《派遣学生赴美谨拟办法折》,具体规定该款使用办法:从1909年起,最初4年,中国每年派遣学生约100名赴美留学;自第五年起,每年至少续派50名。派遣学生以20%肄业法政、财政、师范诸学,80%肄业农、工、商、矿等科。成立留美学务处专司其事,设置肄业馆对出国学生进行短期训练。1924年美国又将全部赔款“退还”,指定用于中国教育文化事业。同年,苏联政府主动放弃赔款要求,与中国政府议定,该项赔款俟清偿所担保之各种债务后,拨作发展中国教育之款项。在此前后,英、法等国亦相继与中国政府签订协议,“退还”赔款,设立机构、管理使用。赔款除用于铁道、交通、水利、实业等各项建设事业外,以其息金办理文教事业。各国“退还”庚款用于教育文化事业,主要是用于设置学校、设置研究所、选派留学生、补助国内各学校、补助国内各教育文化团体、设置研究补助金额、编译世界名著、聘请外国学者来华讲学、交换出版物、举办或补助其他有关教育文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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