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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委员会调查学校状况

1854年8月,新南威尔士立法委员会要求小型特别委员会去调查一下某些教育措施是否得到贯彻,并在殖民地更广泛地宣传小先生制的优越性。但小型特别委员会则发现自己缺乏关于学校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所以任命了3个会员:威廉·威尔金斯、英国国教会学校校长塞缪尔·特顿(Samuel Turton)、罗天主教会学校的前任校长亨利·莱文奇(Henry Levinge)组成学校委员会来调查殖民地学校的状况。学校委员会以威尔金斯为中心,他们参观了217所受州资金资助的学校中的202所,收集了大量的信息,于1855年12月提交了调查报告,对新南威尔士小学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学校委员会指出:新南威尔士的小学只能接纳1/3的儿童,有些学校生员过多,在被参观的202所学校中,有155所学校的校址选择得不理想,很多学校还没有任何盥洗设施,儿童在学校度过的时间平均大约是2年,2/3的学校,除了书本以外,没有足够的用具,设备的配置更是粗劣。学校委员会还发现,这些学校的教学形式多种多样,有46所学校采用个别教学制,102所学校采用导生制,47所学校采用混合课堂教学制,既采用小先生教学,又采用个别教学。被学校委员会访问的204名教师中,受训于新南威尔士的有72人,在英国接受过培训的有27人,另有105人根本没有受过任何训练。学校委员会对于这种状况进行了批评。

学校委员会提出的主要建议是,由统一的教育董事会来控制所有的接受州资助的学校。但这一建议并没有导致实际的行动,只有威尔金斯指导的国民教育董事会对州立学校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于1856年12月颁布了最低要求表,对学科和班级的标准作出了规定,并从英国引进了16名受过正规培训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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