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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年特别委员会成立

罗伯特·洛于1842年10月来到殖民地,他是一位特派的立法委员会成员。洛是一位杰里米·边沁功利主义的拥护者,把教育看做为既有利于自身利益又是改良社会的手段,强调知识的实用性。罗伯特·洛的特别委员会于1844年成立,由4名英国国教徒、2名罗天主教徒、3名长老会会员、1名教友派成员组成。特别委员会调查了21位证人,其中9位学校校长,8位牧师,包括布劳登大主教和珀尔顶(Polding)大主教。所以反映出的问题集中在下层阶级的子女缺乏教育,教会学校的开支和贫穷的农村地区教育的特殊困难问题上。

1844年8月28日,洛发布了特别委员会报告。该报告估计殖民地共有4~14岁的儿童约25676名,其中仅7642名在由公共资助的教会学校中接受教育。有4865名儿童在私立学校接受教育,这些学校的学费高于教会的初等学校,它们满足中上层阶级的需要。这样就剩下约13000名儿童没有受到教育。

特别委员会报告评论说,“公共教育的人均费用为1英镑,这对于一个畜牧为主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很高的比例”。报告还指责教育效率低下,部分是由于家长的无知和贪婪,部分是缺乏好的教师和教材,但主要是初等学校的教会性质造成的。特别委员会提出了以下建议:采纳爱尔兰国民教育体制;儿童的入学不应当是强迫的;控制权应归中央委员会;不设立地方委员会;悉尼应当建立师范学校以培养教师;应指派巡回教师以满足边远地区教育的需要;教育不应当是免费的,因为如果教育免费将会失去教育的价值。

尽管报告遭到了W.G布劳登为首的英国国教会、天主教会、卫理公会等的强烈反对,立法委员会仍以13∶12的微弱优势通过了由W.C.温特沃斯(W.C.Wentworth)提出的修正案。修正案规定,牧师不准巡回学校灌输教义,但允许儿童每星期有一天不到学校上学,而到其他地方接受宗教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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