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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所辖各级学校章程》颁布

19世纪初俄国农奴制开始出现危机,商品经济开始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开始兴起。为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1804年颁布了《大学所辖各级学校章程》。《章程》规定,将俄国划分为莫斯科、彼得堡、喀山、哈尔科夫、维里诺、德尔泊6个学区,每个学区设一所大学。大学除从事教学和科研外,还负有教育行政的职能,管理本学区内的其他各级学校。大学有一定的自治权,包括选举正副校长、系主任、教授的权力和结社、集会、出版的自由。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由教授组成的大学校务委员会,下设由系主任组成的大学董事会和由教授组成的学校委员会,分别负责管理大学和大学所在学区内的各级学校。大学的主要培养目标是官员和教师,设哲学、医学和法律三个系。学区内的各级学校包括一年制的堂区学校,由原有的二年制初级国民学校改制而来;二年制的县立学校和由原有的五年制中心国民学校改制而来的四年制文科中学。这三类学校相互衔接,后者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文科中学又与大学衔接,从而使俄国形成了完整的四级学校体系。《章程》同时规定,这四级学校之间存在下一级服从上一级的关系,即堂区学校服从县立学校校长的指导,县立学校服从文科中学校长的指导,文科中学服从大学校长的指导,大学服从学区督学的指导,形成了各级学校的领导管理体系。

《章程》对前三级学校的办学宗旨和课程设置作了规定。一年制堂区学校可设在城乡各教区,由地方出资兴办,宗旨有二:一是培养学生入县立学校,二是给平民子女以宗教教育和读、写、算等基本技能及有关生活和自然的基本知识。每周上课3天,每天3小时。设置的课程有:神学和训诫、阅读、书写、算术初阶、《论人和公民的职责》(基本课本)的某些章节。每县至少有一所二年制的县立学校,由地方和国家共同出资兴办,宗旨有二:一是培养学生入文科中学,二是给学生以符合他们身份和职业所需要的知识。设置的课程有:神学、《论人和公民的职责》、俄语及本地语语法、世界地理和本国地理、世界史和本国史、算术、几何初阶、物理和自然史初阶、地方经济和地方工业的工艺学初阶、图画等15门。全部课程由两名教师承担,他们的负担量为每周28节课。文科中学设在省城,由国家出资兴办,宗旨有二:一是培养学生入大学,二是给学生以广博的知识。设置的课程有:拉丁语、德语、法语、地理、历史、普通统计学和俄国统计学、哲学初级课程(玄学、逻辑学、劝谕)、文艺初级课程(创作、歌理论、美学)、数学(代数、几何、三角)、物理、自然史(矿物学、植物学、动物学)、商业理论、工艺学和图画等。学生每周上30节课,全部课程由8名教师承担,另设一名图画教师,他们的负担量为每周16~20节课。《章程》强调各科教学要联系生活,学校应设图书馆、实验室,备有地理挂图、地球仪、机器的图纸和模型及各种直观教具。

《章程》的内容反映了当时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和俄国进步人士的要求,如给大学以一定的自治权,允许其成立社团,宣称学校无等级性和各级教育免费,要求各级学校和各科教学大纲之间衔接,以及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变,明确中学不设神学课,强调实科教育及教学要联系生活等。《章程》颁布后,根据其一个学区要设一所大学的要求,全国新成立了三所大学(喀山大学、哈尔科夫大学、彼得堡大学)和数十所文科中学,县立学校和堂区学校的数量也有所增加,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学校网。《章程》在俄国教育发展史上得到肯定,但其存在的时间不长,1828年即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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