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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校的产生

进修学校是作为现行德国双重职业训练体系组成部分之一的部分时间制职业学校的前身,而16、17世纪就已存在的由教会与实业界开办的星期日学校(亦称主日学校)则是进修学校的前身。

星期日学校是为受完初等学校教育的青少年补习文化而开设的。至17世纪初,初等学校教育纯粹是教会教育。30年战争时期,德国进入了手工工场时代,这是某些领邦国家的管理机构出于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的需要,把初等学校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推行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的专制国家把普及民众教育看成是加速经济转变的一个先决条件,因而在1750年前后在许多德意志邦里设立了不仅是教会控制的,而且也有国家控制的初等学校,并实行初等学校义务教育。此外,在教会和国家办的国民学校之后设与之衔接的各种补习文化的所谓“补充学校”。

自1656年起,在萨克森-哥达为国民学校离校学生也设立这种学校。这种学校里不仅开设宗教科目,也设世俗的科目,主要是写和读的练习。1739年,在符腾堡出现了为国民学校离校学生开设的星期日和节日学校。至18世纪末,在其他一些领邦也开始设立了星期日学校。

19世纪的经济繁荣和工业发展给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促使行会、城市和产业组织设立自愿入学的进修学校。1869年,北德意志颁布工商业条例,要求对学徒实行学徒考试,以提高学徒的训练质量。为此,要求学徒除了掌握实际职业技能外,还要具备一定的读、写、算的知识,因而,进修学校的设立更显得必要。特别是19世纪70年代中期的形势,促使人们去为处于学徒训练关系中的年轻人及所有14~17或18岁离校的青年建立普通进修学校。顾名思义,当时的普通进修学校既带有“普通”的性质,故也不按职业划分,而首先突出普通教育内容,职业训练的职能居次要地位。

1883年修改北德意志工商业条例,以此为基础,颁布了帝国工商业条例。帝国工商业条例的颁布,使进修学校得到进一步发展。大约自1890年起,在实行进修学校义务教育较晚的普鲁士,如同在其他德意志领邦国家一样,部分时间制学校进一步发展为职业教育性质的学校。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原来的进修学校进一步发展为工艺学校、制图学校、商业学校等多种职业教育性质的进修学校。这些学校给在职青少年开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课程。在大多数城市,又建立了与此类似的劳动学校,并在这些学校的基础上,于1900~1912年间发展成了今天的部分时间制的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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