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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发表《变法通议》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至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维新派代表人物之一的梁启超在《时务报》、《清议报》发表一组政论论文,总题为《变法通议》,旨在宣传维新派主张的维新变法理论,为日后维新派进行变法作有效的理论准备,进一步推进维新变法运动的发展。《变法通议》共14篇,是梁启超在维新变法活动中的重要政论著作。全文主旨,如作者在《清代学术概要》中所述:“启超创一旬刊杂志于上海,曰《时务报》,自著《变法通议》,批评秕政,而救蔽之法,归于废科举、兴学校,亦时发民权论,但微其绪,未敢倡言。”全文凡7万余言,包括《自序》、《论不变法之害》、《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学校总论》、《论科举》、《论学会》、《论师范》、《论女学》、《论幼学》、《学校余论》、《论译书》、《论金银涨落》、《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论变法必自平满汉界》等14篇,较为系统和详尽地提出涉及到思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法主张,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中有关学校教育的论述都集中在《学校总论》、《论科举》、《论师范》、《论女学》、《论幼学》等篇目中。《学校总论》篇抨击专制政治下的愚民政策和重制义、赋的八股取士毁灭人才,主张“亡而存之,废而举之,愚而智之,弱而强之,条理万端,皆归本于学校”。同时也指出中国处于竞争的世界上,“胜败之原,由力而趋于智,故言自强于今日,以开民智为第一义。智恶乎开,开于学;学恶乎立,立于教”。《论科举》篇认为,“欲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惟变科举为第一义。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并提出变科举的上、中、下三策。上策为“远法三代,近采泰西,合科举于学校;自京师以迄州县,以次立大学小学,聚天下之才,教而后用之”。中策为“多设储科,与今日帖括一科并行”。下策为“一仍今日取士之法,而略变其取士之具”,即在科举考试中增加时务、实学内容。《论师范》篇指出,中国自数百年以来,师范不立。才学之教师难求,而聘用西人,又有诸多不宜,此吾国数百年积弱之根源,亦是数十年来变法之所以无效也。因此“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故师范学校立,而群学之基悉定。”同时提出仿效日本寻常师范学校制度建立中国自己的师范学校制度。《论女学》篇强烈谴责了中国封建习俗对妇女身心的摧残,指出,“缠足一日不变,则女学一日不立”。同时以正确的观点和丰富的材料,论证了男女平等的合理性,强调好求学读书以提高智能的重要意义。提出“是故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不战而屈人之兵,美是也”。《论幼学》篇从师资、教学内容、方法、效果等方面比较了中西方幼少年教育的差异。指出“人生百年,立于幼学”,欲救中国之蔽,“非尽取天下之学究而再教化不可,非尽取天下蒙学之书而再编之不可”。同时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并为8岁以上,12岁以下儿童拟就了一功课表。梁启超《变法通议》的发表,使变法图强的思想深入人心,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时务报》于数月间销至万余份,为中国有报以来前所未有,“推动维新,颇著时效”。《梁启超年谱》亦记载:“时甲午战争后,此论一倡,遂风靡海内,举国趋之如饮狂泉。”这一切都有力地促进了维新变法运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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