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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大学组织的确立

西欧中世纪大学的产生,是社会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工商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十字军东征、经院哲学的出现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就每一所大学的建立而言,又各有其特殊和具体的原因。

欧洲中世纪大学的前身有两种:一种是原有的studium generalea,即对所有人教育的中心或研究所;另一种是原有的主教学校。最早的中世纪大学就是在此基础上建立、演变而来的。例如,博洛尼亚大学创立前,在博洛尼亚城就存在着从事法学研究的研究所(studia),以后,由于求学人数的增多,原有的研究所规模已不能适应需要。在这种情况下,1158年经神圣罗帝国皇帝弗雷德里克一世敕令,正式创办了博洛尼亚(Bologne)大学。作为“北方型”大学代表的巴黎大学,则于12世纪下半叶由原有的三所主教学校发展而来。从中世纪早期大学的形成来看,一些著名学者的讲学是促进大学建立、发展的重要原因,例如,格拉蒂安(Gratian)12世纪初在博洛尼亚城对寺院法的研究,经院哲学家阿伯拉尔于1108~1139年在巴黎大学的讲学,都直接促进了这两所大学的建立和兴盛。

著名学者的讲学往往吸引了来自许多国家的学生,这就需要有一定的组织,以安排、协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所谓的“教师组合”(Universitas)和“学生组合”(Universitatas)。而在学生组合中,又往往按照地籍,组成“同乡会”(Natione)。以后这种“同乡会”又互相组合,形成更大的区域性组织。博洛尼亚大学最初有四个学生组合,1244年,合并为两个,即来自阿尔卑斯山以南的学生所组成的“山南组合”(the U.Citramontanorum)和来自阿尔卑斯山以北和以西的学生所组成的“山北组合”(the U.Ultramontanorum)。在巴黎大学,有四个学生“同乡会”,即法兰西、庇卡底、诺曼和英格兰(百年战争后由德国取代)。

中世纪大学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其内部各种组织机构的演变过程。在这些组织中,较为重要的是:①系的组织。系(faculty)是按所教学科而形成的教师组织。从时间上看,它后于学生“同乡会”。大约在1200年,在博洛尼亚大学,形成了医学和哲学两个“系”,前者更早些。到14世纪,文科才取得同样地位。在巴黎大学,它形成于13世纪下半叶。按其原义,faculty是指知识或科学,以后逐渐演变为指知识的分类和部门,最后才成为机构。虽然中世纪大学的“系”的组织与现代大学的系不同,但就最基本的而言,二者有相同之处,即都是一种教师组织,而且是按学科划分的。②学院的组织。中世纪大学产生之初并没有学院的组织。最早的“学院”(拉丁文为collegium)产生在博洛尼亚大学,但不是作为教学的机构,而只是为学生解决住宿的单位。几个或更多的学生(文学士)住在一个旅店或别的地方,由教师对其辅导,以获得硕士学位,这就形成了一个collegium。在德国大学中,学院是由教授组织形成的。这些教授由大学教师聘请,为其补习,随着时间的推移,学院成为一种教授会(professorate)的基础。较早的、现代意义上的学院是巴黎大学的索邦(Sorbonne)学院,建于1257年。1263年,津大学建立了巴利奥尔学院,1264年,建立默顿学院。在中世纪,学院作为一个正式的、与教学有关的机构,其主要作用是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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