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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克顿制定《萨克森拉丁文法学校计划》

《萨克森拉丁文法学校计划》(The Plan of Latin Grammar School in Sachsen)是梅兰克顿1527年被任命为萨克森地方视学官(Schulvisitant)期间,奉命带领一个三人小组对德国信奉路德新教的56个城市的学校现状作了全面考察,在此基础上制定的新教学校改革方案。方案经路德修订,于1558年发表,也称萨克森法令(The Sachsen Code),是16世纪第一部学校法。依此计划,学校的设置、保留等责任属于公民当局,改革了以往由教会控制学校的传统。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萨克森地区实施世俗办学,为国家和教会培养具有新教信仰和良好德行的人才。《计划》强调每个人都应送孩子上学,把孩子们培养成能传授正确的教义和能以聪明才智为国效力的人;要求全部每一市镇及乡村一律设立拉丁学校。拉丁学校的主要特征是以“拉丁文法”为核心课程。指出当时学校教育的弊端,就是以一大堆语言学习任务和过多的书本压在孩子们头上,这不是为了孩子的提高,而仅仅是为了沽名钓誉。认为要让年轻一代受到良好的教育,首先要教给儿童拉丁语,而不要教希腊语、希伯来语、德语等。计划提出把中等学校分三个等级,第一级注重拉丁语的读写知识,学习梅兰克顿编的拉丁文选本,其中有路德信经、圣主祈祷文,还有罗法家多那都斯的文法读本等;第二级主要学习拉丁文语法规则、文字源流、名家著作,如《伊索寓言》等。还要接受音乐训练和宗教课程,遵从语法规则学习语言,在这一点上不同于路德早期主张的通过日常会话学习语言的观点。第三级主要学习辩证法、修辞学、古典拉丁文著作、数学、人文学科,学有余力者可以学习希腊语和希伯来语。要求在第二、三两个阶段都学写作,每星期要写作文、文章或。要求教师博览群书、精通文法、久经训练和具有特殊才能。这个计划后来成为众多新教学校条例的蓝本,它直接影响到德国新教地区中等教育制度的确立,并一直沿用到19世纪初。同时,在中等教育内容上过分强调掌握文法规则和拉丁语的价值,也对后来德国乃至西欧的教育产生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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