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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发表《九十五条论纲》

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于1517年天主教万圣节前夕,在德国维登堡(Wittenberg)大教堂门前贴出《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亦称《九十五条论纲》(Ninety-five Thesis)。主要是针对当时教皇利奥十世借口修缮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再度兜售赎罪券而引起的民愤,愤怒地谴责这种行径只是为了满足天主教聚敛财富、搜括民财的欲望,是亵渎神明、危害人民的卑劣勾当。驳斥了把赎罪券看成是教皇赎罪权力体现的谎言,否认教皇拥有赦免罪恶的权力,要求公开辩论赎罪券的功效问题。《论纲》道出了人们对罗马教廷和教会统治不满的共同心声,在饱受了腐朽残暴的教会压迫的各阶层民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两个多星期就传遍全德国,四个星期里,传遍整个欧洲,成为德国反抗罗马教廷、进行宗教改革运动的进军信号,也揭开了新教教育运动的序幕。

《论纲》仅表示路德准备公开辩论赎罪券的功效问题,并不打算对教会宣战,甚至都没有彻底否定赎罪券,而只是反对它的滥用。然而,它直接引起赎罪券销售量的明显下降,对神学界产生了强烈震动,客观上掀起了一场使路德本人也感到害怕的运动。罗马教廷认识到这是用神学观点攻击赎罪活动,是在动摇教会赖以统治的意识形态体系,因而于1518年初散发了反驳路德的《106条论纲》。路德则于1518年3月发表《论赎罪与恩赐》予以驳斥。1518年4月,路德又在奥古斯丁隐修会年会上充分听取了对《论纲》的讨论,经几度改写发表《解答》一书,逐条捍卫了《论纲》的思想。这场讨论提高了《论纲》的声望,此后隐修会成了传播新教思想的重要团体。路德在早期教会领导人的意见和圣经的综合影响下,破灭了关于教皇拥有绝对权威的最古老信念,并随着反抗罗马教廷运动的开展而逐渐走向与教皇决裂的道路,开始形成他的新教教育思想的理论依据——“因信称义”为核心的宗教平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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