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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文法学校出现

文法学校是古罗中等性质的学校,分为共和时期的希腊文法学校(Greek grammer school)和罗马帝国时期的拉丁文法学校(Latin grammer school)两种类型。文法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雄辩术做直接的准备。因此,文法学校开设的课程大多与雄辩术有直接联系,如文法、音乐、几何、天文、哲学以及希腊语、拉丁语等,其中文法是最重要的课程。此外,还包括古希腊罗马的文学、道德和哲学等课程。约公元前2世纪,帕加玛的大使克拉特(Crates)在罗马逗留期间,向罗马人介绍荷马作品,并引进亚历山大里亚和帕加玛专家编写的文学课本,后又经几位希腊文法学家的努力,使罗马人产生了对文学作品的兴趣,导致了希腊文法学校的出现。这类学校招收12~16岁的儿童,多为贵族阶层的子弟。教学内容主要取自希腊作家如荷马、品达、三大悲剧人等的作品。帝国时期,开始传授一些罗马作家如维吉尔、奥维德等的作品。教学用希腊语,帝国时期,有些学校兼用拉丁语。教师多来自希腊本土或希腊化地区富有教学经验的文法学家。教师待遇、教学设备及教学场所均好于拉丁文法学校。随着拉丁文化的发展以及希腊文化在罗马的衰落,希腊文法学校逐渐地为拉丁文法学校所取代。

拉丁文法学校系模仿希腊文法学校所建。第一所拉丁文法学校由骑士斯提洛·普雷科宁努斯(Stilo Praeconinus)建立。帝国时期,拉丁文法学校发展迅速,超过并最终取代了希腊文法学校。招收12~16岁的儿童,采用拉丁语教学,有的学校也兼授希腊语。课程包括文法、作文、文学和罗马神话、历史或伦理方面的知识,有的学校还传授修辞学、音乐、几何、天文学等,但并不排斥体育。教学方法是对文学作品的赏析、强记、模仿,由教师进行讲解和评论。到了3世纪,文法学校日趋形式主义,教学与生活相脱离,实用学科减少。学习文学已不是为了激励人心和文学欣赏,而只是为了形式、辞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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