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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熙宁兴学

庆历兴学失败以后,科举考试弊端又重新出现,学校教育有名无实。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兴学育才的呼声纷纷迭起。王安石做地方官时,就有改革之志。神宗即位后,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后拜相。他于熙宁三年(1070)上《乞改科条制札子》,再次提出改革科举、学校的建议。

熙宁、元丰兴学的指导思想集中体现在王安石的建议中:“伏以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故道德一于上,而习俗成于下,其人才皆是以有为于世。自先王之泽竭,教养之法无本,士虽有美材,而无学校师友以成就之,议者之所患也。今欲追复古制,以革其弊,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对倡之文,但学者得以专意经义,以候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之代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庶几可复古矣。”

熙宁、元丰兴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①改革学校制度,创立太学“三舍法”。②改革科举制度,罢明经诸科,专以进士取人,罢赋、帖经、墨义,专尚经义。③须订《三经新义》,统一学校和科举内容。④整顿和发展专科学校。

这次兴学的指导思想是切中时弊的,对太学的改革、整顿和发展也有贡献,但许多具体政策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错误。由于王安石兴学之举毕竟符合当时要求,因此在元丰年间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和落实。首先以太学的“三舍法”为基础,制定了太学新学令,详细规定了教职人数和职务、学生名额、入学资格、考校办法、责罚条例等,并在太学中得以实施,太学出现了一些新气象。这次兴学由于向各路州郡学选派教授或授权某些州郡自择教授和增加学田以充学粮,大大推动了地方学校的发展。熙宁、元丰改革科举、兴学育才的过程中充满着斗争。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哲宗继位,光等旧党人物相继登台,翌年实行元祐更化,全部否定新法,兴学宣告失败。这一次兴学虽然失败了,但毕竟将北宋的任谏议士大夫教育事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对后来的兴学运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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