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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庆历兴学

宋朝历代采取了一系列“重文”政策。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了不少人才,基本上适应了当时的社会需要。但在科举和教育之间,仍然重科举而轻学校。宋初80年间,官学状况基本上与唐代没有多大的差别。由于不重视学校教育,结果人才匮乏。改革科举,振兴学校教育已势在必行。

宋仁宗庆历年间,范仲淹任参知政事不久即条奏10项改革案,要求兴学育才,改革科举。他认为只考试而不教育的科举制度,犹如“不务耕而求获”,建议“先策论以观其大要,次赋以观其才”。庆历四年(1044)三月,仁宗因范仲淹“数言兴学校,本行实”,下诏大臣们讨论。宋祁、张方平、欧阳修等人深表赞同,并联合上奏称:“教不本于学校,士不察于乡里,则不能核名实。”(《续资治通鉴》卷四十六)在范仲淹主持下,由欧阳修起草了《须贡举条制勒》,经仁宗批准,实行兴学。

庆历兴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项:①州县立学,普遍设立地方学校。要求诸路府州军必须立学,县有士子200人以上亦设学;教官选本地宿学硕儒充任;士子须在学300日,方得参加科举考试。②改革科举,规定科举考试,先策,次论,再诗赋、帖经、墨义,士通经术愿对大义者,试十道,以晓析意义为通。③创建太学。因原国子监规模太小,不足以容学者,即以原锡庆院为校址,修建讲堂,创建太学,并下令太学的教学模式取胡瑗的苏湖教法。这体现了对当时教育中的空疏和形式主义教学的批判和“明体达用”的主张。

兴学诏颁布以后,太学、国子学进行了扩充、整顿。尤其是在对太学及国子学的整顿中,一批名师硕儒受聘至太学任教,这对太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起了重要作用。不久,由于统治集团内部斗争加剧,范仲淹被排斥出朝廷,兴学之举遂告失败。庆历兴学虽然失败了,但它毕竟对北宋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乃至对后来的几次兴学都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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