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欢乐而不过分,忧怨而不伤身。意即不失情性之正。孔子对《·周南·关雎》的评语。语见《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以为“过犹不及”(《论语·先进》),称美之遗命“允执其中”(《论语·尧曰》),标举“中庸”:“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过”与“不及”同为失“中”的表现,应该掌握“中”的标准,“中”就是无过无不及(见中庸说、中和说)。孔子之赞赏《关雎》,就是将中庸原则运用于文艺批评,旨在说明诗歌之表达感情,要有所节制,不可过“中”。《关雎》居三百篇之首,述君子求淑女之情。后儒解为:求之未得,有寤寐反侧之忧,求之而得,有钟鼓琴瑟之乐,其忧不害于和,其乐不失其正。故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为诗歌之典范。孔子之“中”的标准虽为儒家的礼义规范,有历史的局限性,但其要求适度的美学思想,是很有价值的。孔子之前,据《左传》记载,季札观乐已有“忧而不困”、“乐而不淫”、“哀而不愁”等类似的评语。孔子之后,《关雎》之评常为文学家所称引,或加以增益修改,如汉刘安《离骚传序》云:“《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班固:《离骚序》引)梁刘勰提出“酌奇而不失其贞,玩华而不坠其实”(《文心雕·辨骚》),也可看做此评精神的引申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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