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制》(《礼记》)

礼记》篇名。郑玄的《三礼目录》认为,此篇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故名《王制》。刘向作《别录》将它列入“制度”类。据《史记·封禅书》记载,汉文帝曾命博士诸生杂采六经古制,作《王制》,意在损益虞夏商周四代,以定一王之法。东汉卢植认为,诸生所作即是本篇。篇中历述王者班爵制禄、设官分职、封侯建国、朝聘巡狩、教化刑禁、述职考绩、征税贡物、丧祭国用、取士养老等制度,是一篇比较完整的施政大纲,可以考见古代的典章制度和儒家的治国思想。作者的本意是要把它作为一种能传之万世的立国纪纲,而篇中所采,不纯为一代之制,也不专为一家之言,如爵禄之制取于《孟子》,巡狩之制取于《尚书·虞书》,诸侯朝聘之节取于《左传》,司徒、司、司空的分职则取于《传》,今古文混杂,因此不能不有所斟酌损益,使之井然划一。由于篇中所记与古文经的《周礼》屡有不合,所以今文学家据此诋毁古文经学。篇中有“有正听之”之语,“正”为汉代官名;又有“古者以周尺”之语,当是周亡之后所言,因此,关于它的制作年代,一般认为是在西汉。本篇已非初作时原貌,有后儒释经的文字窜入,可能郑玄为它作注时就已经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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