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验

东汉王充认为正确的认识必须经得住效验的证明。他说:“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论衡·知实篇》)这里所说效验具有实践的意思。他又说:“事有证验,以实效然。”(同上)任何动听的言论,如果经不住实际验证,则都是靠不住的。又说:“无兆象效验,圣人无以定也。”(同上)效验成为检验认识的标准,任何人不容违反。王充以效验作为疾虚妄的思想武器。他说:“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自列,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矣。”(《论衡·语增篇》)王充批判天人感应的谶纬之学,始终贯彻强调效验的原则,从理论和实践双方驳斥虚妄之言。他说:“论事则考之以心,效之以事,浮虚之事,辄立证验。”(《论衡·对作篇》)他以“何以验之?”“何以效之?”驳斥了一个又一个荒谬的天人感应和鬼神迷信等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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