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尽意论》

西晋欧阳建的哲学论文。约作于西晋元康时期(291~299)。载《艺文类聚》卷十九,《全晋文》卷一百零九亦有辑录。“言”指言词,“意”指思想。“言”、“意”之间的复杂关系,是魏晋思想界普遍感兴趣和讨论较多的问题。针对当时流行的“言不尽意”论,欧阳建主张言能尽意,创由三个互相联系的思想层次构成的言尽意论:①事物及其规律不依赖语言形式而客观存在,定义与解说丝毫不能改变事物的性质及其运动的规律。“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已彰。然则名之于物,无施者也;言之于理,无为者也。”②人们对事物性质及其规律的认识,只能借助语言进行表达,否则,就无法区别事物、阐述规律。“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辨。”③语言和概念不是事物自身固有的,而是人类对客观事物认识内容的表达形式。认识内容与语言形式之间属体用关系,犹如声音与回响、形体与影子一样不可分离,语言能完全表达思想内容。“本其所由,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称也。欲辨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欧阳建在“言不尽意”盛行的魏晋时期,以独立思考精神创立“言尽意论”,以体用关系解释思想与语言的关系,认为它们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成一家之言。但是,意识与语言之间存在着十分复杂的关系,欧阳建完全否定两者的差异,则陷入了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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