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孔疏》

礼记正义》系唐代官书,《五经正义》之一。唐代孔颖达奉诏主持编撰,朱子奢、李善信、贾公彦、柳上宣、范义頵、张权、周玄达、赵君赞、王士雄等参与编撰或共同商定,赵弘智复审。成书于贞观十六年(642)。经文取戴圣所传礼49篇,注文采郑玄注。疏文以皇侃义疏为本,以安生义疏补所未备,广征博引,词富理实,蔚为大观。

《礼记正义》 唐孔颖达疏,宋绍熙三年两浙东路茶盐司刻,宋元递修本

《礼记正义·孔疏》承袭儒家重礼传统,并在理论上有所发展,使其更趋系统化。孔疏礼学的主要内容有:①宣扬礼的先验性。继承《礼运》之说,认为礼起于天地未判之前,太一之中即含礼在。“礼者,理也”(《礼记正义·卷首》)。天地既判以后,天居上为尊,地处下为卑,是礼与天地俱兴。“物生则自然而有尊卑,若羔跪乳、鸿雁飞有行列,岂由教之者哉?是三才既判,尊卑自然而有”。②建构礼学的系统框架。礼,为理、为体、为履。含于太一为理,统于人心为体,践而行之为履。由理而体,即人心体天地自然之理而为人伦规范之礼,此礼之所以能经天地理人伦之谓。礼有三百三千,虽并立俱陈,统称之为礼,但其中有体履之分,即《周礼》为体,《仪礼》为履。“《周礼》为体者,《周礼》是立治之本,统之心体,以齐正于物,故为礼”。“《仪礼》但明体之所行,践履之事,物虽万体,皆同一履”。仪礼,履之以威仪,又称曲礼,品类繁多,概而言之,则不外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五种,囊括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举止。③重视礼的社会作用。礼规定了君臣老幼男女尊卑贵贱之位,并通过一定的威仪加以体现,以抑制浮薄躁动、无所不为的越轨行为,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特权,促进封建等级制度的完善和巩固。所以,孔颖达说:“顺之,则宗祏固,社稷宁,君臣序,朝廷正;逆之,则纪纲废,政教烦,阴阳错于上,人神怨于下。故曰:人之所生,礼为大也。非礼,无以事天地之神、辨君臣长幼之位,是礼之时义大矣哉!”

《礼记正义》序称凡70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著录并同。宋福建刻本《附释音注疏礼记》作63卷,明万历监本、明崇祯汲古阁本、清乾隆武英殿本、阮元校刊本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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