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李鼎祚)

唐代李鼎祚编纂,辑有子夏、孟喜、京房、融、荀爽、郑玄、何晏、虞翻、干宝、王弼(辅嗣)、韩康伯、崔憬、孔颖达等自汉迄唐32家之言,及《九家易》、《乾凿度》诸说,具有资料汇编性质。卷首列李氏自序,卷内有为数不多的案语和补充注释,大致可见李氏易学的基本倾向。

周易》自商瞿至于唐,注者百家。而以郑玄、王弼为最显。郑学主象数,重在天象,王学主名理,重在人事。汉易象数之学繁琐,后逐步为王学所代替。唐孔颖达受诏撰定《五经正义》,于《易》独取王弼注,而郑学遂废。《集解》广辑汉代象数易诸大家之言,汉易惟赖此书得以保存。《周易集解》推崇象数,出自纠偏,以挽郑学之危亡,称辅嗣注为“野文”,而仍以为其“得失相参”,并不排斥何晏、王辅嗣、韩康伯等人以玄学阐释义理。在王学既盛之世,李鼎祚以为郑学不可废,指责孔疏专崇王注,“偏滞于天人”,其旨实在于融合象数与义理于一体,使郑王二学,“各列名义,共契玄宗”(以上引文见《周易集解序》),开易学全面发展之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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