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经取士

宋代科举制度中以通晓儒家经义为取舍标准的取士方式。唐代科举以赋、帖经、墨义取士,偏重诗赋。北宋初年,基本沿用唐制。庆历四年(1043),宋仁宗根据范仲淹宋祁等人建议,实行改革。省试分策、论、诗赋三场,以三场的全部成绩为录取根据,不考帖经、墨义。通晓经术的考生愿对“大义”的,可以试经典“大义”十题。增加了儒学经义的比重。熙宁(1068~1077)年间,王安石参知政事,实行变法,对科举制度又进行重大改革,单设进士一科。废除诗赋、帖经、墨义,改试“经义”、论、策。所谓“经义”就是根据儒家经书原文摘出句子或段落作为试题,要求考生以论文形式阐发其精神要义。在“经义”考试中,考生必须通晓经义,又有文采,才算合格,不像原来的墨义那样,只求粗解章句。王安石列为经典著作有《周易》、《诗》、《书》、《周礼》、《礼记》、《论语》、《孟子》。每个考生可选治一经,兼治《论语》、《孟子》。王安石为了统一考试标准,于熙宁八年(1075)撰成《三经新义》(“三经”即《诗》、《书》、《周礼》),宋神宗命令颁行天下,用于学校教学和科举考试。元丰八年(1085)神宗病死,哲宗继立,光执政,废除新法。于元祐四年(1089)又将进士科分为经义、诗赋两科,经义进士,必须选习二经,诗赋进士必须选习一经。经义进士以经义定取舍,诗赋进士以诗赋为去留。宋哲宗亲政后,又予否定,“进士罢诗赋,专习经义”。南宋建炎二年(1128),又设诗赋进士、经义进士两科。绍兴十三年(1143)根据高闶“取士当先经术”的建议又并为一科,绍兴三十一年又分为两科,直至宋末。

通经取士是宋代儒学复兴运动在科举制度人才选拔上的表现。北宋政权实行文官治国,提倡孔孟儒学。宋儒关注的已经不是汉代以来的章句注疏之学,而是要进一步理解、发挥儒家经典的义理。在这种背景下,由诗赋取士转向通经取士势所必行。另方面,经义取士的实行也推动了儒学的复兴和理学的诞生。通经取士对后代科举影响深远,元、明、清时代,“经义”一直是考试的重要内容,并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标准答案。

王安石改革科举以通经取士,本意在改变强诵博记、空疏无用的学风,但并未达到崇本务实的目的。后来,明、清的经义取士以八股文“制义”,导致思想空疏,形式僵化。正如顾炎武所说:“今之经义论策,其名虽正,而最便于空疏不学之人。”(《日知录·经义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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