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论》(李觏)

北宋李觏著作,共7篇,收人《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二中。李觏认为礼、乐、刑、政为天下之大法,仁、义、礼、智、信,乃天下之最高德行,八者的根本为礼。乐、刑、政是礼的枝叶,仁、义、智是礼的别名。礼以外的七者都可以归入礼的范围中。礼的产生是“顺人之性欲而为之节文也”(《礼论第一》),但是性之品有三:上智即圣人,仁、义、智、信根诸性,会而为礼,礼为圣人之法,性畜于内,法行于外。下愚,虽学而不能,只是具备人体而已。中人可分为三:学而得其本,为贤人,与上智同。学而失其本,为迷惑,守于中人而已。不学的,只能成为固陋者,与下愚同,这就是性品为三,而人则五类。从而突出一个“学”字。但学贵得礼,礼为之本,失本则有非礼之仁、非礼之义、非礼之智、非礼之信,乃至有非礼之乐、非礼之刑、非礼之政。从而把人性和乐、刑、政都纳入礼之中,并以礼为本。这成为李觏礼论的基本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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