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公文集》

南宋朱熹、奏章、书札、论文的汇编。又称《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大全文集》。共100卷,另有《续集》11卷,《别集》10卷。较全面地反映了朱熹的政治思想、哲学观点及文学见解。

在政治思想方面,朱熹较客观地评价了“封建”和“郡县”制问题,认为秦朝的灭亡,关键不在“废封建”而“立郡县”,“封建固不能待其久而相安,而为郡县亦不旋踵而败亡,盖其利害得失之算,初不系乎此耳”(卷七十二《古史余论·本纪》)。提出了将“封建”杂于“郡县”之间的设想。主张养民为本,倡导君主“爱民如子”(《劝谕救荒》),要求国家治理财政,应以养育人民为根本,限制徭役、赋税。强调选拔官吏应“任贤使能”。认为培养人材必须从学校改革开始,主张以“德行”与“道艺”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他说:“古者学校选举之法,始于乡党而达于国都,教之以德行、道艺,而兴其贤者能者。”(《学校贡举私议》)所谓“道艺”,既包括“义理”,又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等实用知识,要求学校培养既有“德行”,又有知识,并能济世务、兴太平的人材。

在哲学上,朱熹以“理”为宇宙本体,“宇宙之间,一理而已”(《读大纪》)。“理”是一个“实”而不“有”、“无而不空”的精神本体。他说:“要之,理之一字,不可以有无论,未有天地之时,便已如此了也。”(《答杨志仁》)又把“理”与“气”做了形而上、形而下的区别,认为“理”是生物之本,而“气”是生物之具,生物之具的“气”不能离开生物之本的“理”。将“格”解释为“尽”、“至”,主张“格物”就是要穷尽事物之“理”,提出:“格物只是穷理,物格即是理明。”(《答汪尚书》)区别了“道心”与“人心”,认为“心”本来只有一个,有知觉作用,但由于禀气的不同,所以有区别,来源于“性命之正”,而出乎“义理”的是“道心”,来源于“形气之私”,而出乎“私欲”的是“人心”。指出:“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而以为有人心、道心之异者,则以其或生于形气之私,或原于性命之正,而知所以为知觉者不同,是以或危殆而不安,或微妙而难见耳。然人莫不有是形,故虽上智不能无人心,亦莫不有是性,故虽下愚不能无道心。”(《中庸章句序》)

在文学上,朱熹的文章长于说理写景。抒景之文,清新淡雅,诗文创作颇具成就。他评论古今作家成败,言之中肯,然主张以义理为本,文章为末,重视修养心性。

该书不同版本的书名、卷数不尽相同,常见主要有3种:①《晦庵文集》或称《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100卷,由朱熹季子朱在编定,有宋刻大字本等。②《晦庵集》或称《朱子大全文集》,100卷,续集5卷,别集7卷。续集不知何人所编,别集为余师鲁编定。有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蔡方炳刻闽小字本、乾隆三十年(1765)《四库全书》抄本、光绪二年(1876)传经堂刻贺瑞麟辑《西京清麓丛书》本、光绪中三原刘氏刻《刘氏传经堂丛书》本。③《朱文公文集》或称《朱子大全》、《朱子大全集》,100卷,续集11卷,别集10卷,有宋刻明修补本、明刻大字本、日本刻本、民国间上海商务印书馆的《四部丛刊》本及上海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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