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物一太极

每一事物都分殊有一个完整无缺的太极之理。南宋朱熹关于太极本体与万事万物关系的理学命题。其思想根源于中国佛教华严宗和禅宗的“一多相摄”原理,直接承继于周敦颐张载以及二程的理一分殊思想。二程已有“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和“一草一木皆有理”(《二程遗书》卷十八)等命题,但他们并未论及到一理与万物的具体联系。朱熹从理气关系着眼,侧重从理的分殊处把握太极本体,提出了“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朱子语类》卷九十四)的命题。

物物一太极的命题可以从4个方面解析。①太极本根论:太极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柢,万物皆是从太极一源中派生出来(见太极者天地万物之根)。②太极本体论:太极是万物所以然与所当然的唯一根据,太极本体分别完整地体现于每一事物。“只是此一理,万物分之以为体,万物之中又各具一理”(同上)。③太极性理论:分殊于万物之中的太极一理,是万物的本性。“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④理一分殊关系论:万物分有的太极与天地本根的太极只是理的两个逻辑层次,本体上又是高度同一的,各各完满自足的。朱熹也借用佛教“月印万川”的比喻来通俗说明这一深奥的关系:“释氏云:‘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这是那释氏也窥见得这些道理。”(《朱子语类》卷十八)

朱熹的这些思想,相当成熟地吸收和融会了佛教的思辨哲学方法,从理本论的角度比较深刻地触及到一般与个别、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但是,他的逻辑出发点却是观念性的太极天理,其最终归宿又是替封建纲常伦理做哲学辩护和思辩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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