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立而后用行

本体(实体)确立之后方有功能(属性)的显现,或本质既定以后才会产生现象的流变。南宋朱熹提出的关于体用关系的理学命题。语出于《太极图说·附辨》中。

朱熹在继承程颐的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思想的基础上,对体用关系进行了更细致的探究,并凸显了体的逻辑先在性及其对用的派生功能。体立而后用行有3个层面的涵义。①太极本体层面:道体在先,器用在后;器用是从道体中流行出来的。理为体,气为用;有理而后有气。②社会伦理层面:性是未发之体,情是已发之用;性静先于情动。③具体事物层面:“如水之或流,或止,或激成波浪,是用;即这水骨可流,可止,可激成波浪处,便是体”(《朱子语类》卷六)。水有可流可止的骨体而后才有其或流或止的运行。

一命题思想体现了程朱学派重体轻用的思维偏向,也反映了体用范畴在理学逻辑建构中的多维诠释能力。清初王夫之从气本论的角度批判地继承了这一命题。他以阴阳二气为物质实体,主张“必有体而后有用”。

上一篇:贞下起元 下一篇:《道命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