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理具于一心

天地万物之理完整无缺地具备于人心,物理、事理与心理在太极本体上是高度同一的。南宋朱熹关于心与理关系的重要思想命题。

朱熹之前,二程已有“理与心一”(《二程遗书》卷五)的提法。特别是程颢,极注重对心与天理浑然一体境界的体悟。程颐则侧重对心与理体用显微的分殊,但论述不够系统。

朱熹继二程之后,既重视对心理合一境界的修养追求,并将“心与理一”作为其心性学说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更重视对心理关系的细微辨析,力求从分殊处“理会”其体一。他的“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朱子语类》卷九),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他关于心与理关系的重要思想。其具体关系可分为3个层面。①本体根源层面:外在的万物之理与内心的性理,虽因所居之位不同,有内外之别,但都是太极一理,本体无异,相互涵摄,彼此具足。人心包含万物之理,天地亦有生物爱人之心。②心之构成层面:心是性与情的合体、性体情用,合为一心。性即理,性理即万理。心具性理,就是万理具于一心。③主体知觉层面:心体虽含具万物之理,但因气质之性的偏塞与情感发用的流失,主体却不能从极致的水平上当下悟解万理。必须借助即物穷理的格致功夫来渐积义理,一旦豁然贯通,内外明彻,就达到了万理与一心会同的觉悟状态。

陆九渊并不赞同朱熹的这种烦琐分析,讽刺其为“支离事业”,而主张心即理的易简工夫。其后,明代的王守仁更加尖锐,认定程朱理学是“析心与理为二”,非“圣门之教”,主张心外无理的心本论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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