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者心之用

道德情感是心性本体的显现和发用。南宋朱熹提出的心性论命题,是其性体情用说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国儒学史上,先秦时期的孟子荀子已将心与情联系起来考察。孟子从道德本心趋善论着眼,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等情感称之为心的“四端”。荀子则从情欲感知趋恶论入手,主张以心“知道”,使心与情保持“虚壹而静”的“大清明”状态。汉唐之间,儒家内部的心情之论始终徘徊于孟荀观点之间,无理论思维方法上的突破。

北宋初期开始的理学思潮,从哲学理论思维上吸收并融合了中国佛学的体用范畴及其思辨方法,对先秦儒学的心情论述做出了全新的义理诠释和系统的综合。经过张载和二程的开拓铺路,朱熹系统而详尽地论证了心体和情用的思辨关系。①心兼有体用,情是心体的发用。情因此不具有形而上的独立意义,是派生性的。情感要服从性理的主宰。②心统动静,贯已发未发;情是心体感物而动的结果,属心的已发状态。未发的心体是纯粹至善的太极天理,已发的情用却可善可恶。引起情用趋恶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外在的原因是外物的引蔽,诱使心体发用流行时失中而变为邪恶;内在的根源是“气质之性”。③心是有灵觉的存在物,是由理与气共同构成的实体。单独由理构成的“天地之性”是心性的至善本体,是一切道德情感的总根源;由理与气杂合而成的“气质之性”是心的形气实体,因其存在清浊、厚薄之分,会使情感产生偏塞状态,导致情感因失和而致恶。④要克除情用的恶,必须从本根上下功夫,居敬穷理,涵养心性之体;革尽人欲,复尽天理。

朱熹的这些理论阐述,从理学的角度比较好地解决了儒学系统内部性善、性恶,性善、情恶等争辩,实现了传统心性、心情思想的理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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