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钦顺

【生卒】:1465~1547

【介绍】:

罗钦顺 从《圣庙祀典图考》,清版,北京大学张岱年教授藏

明代哲学家。字允升,号整庵,泰和(今属江西)人。弘治五年(1492)乡试第一;六年进士及第,授翰林编修,擢南京国子监司业。因反对宦官刘瑾,“夺职为民”。刘瑾诛后复职,由南京少卿迁南京礼部右侍郎,改吏部左侍郎。嘉靖(1522~1566)初,转左侍郎,升南京吏部尚书,改入礼部。丁父忧,服阙,后起原官未至,改吏部,“具疏固辞”。辞官后居家20余年,潜心著述。嘉靖二十六年丁未四月二十四日卒,年八十有三。赐太子太保,谥文庄。主要著作有《困知记》5卷、《整庵存稿》20卷、《整庵续稿》13卷。

罗钦顺早年笃信佛学,后悟其非,乃力排之。晚年,扬弃朱熹理学,批判陆王心学,形成了自己的哲学思想。

“理依于气”的气本论 罗钦顺继承和发挥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特别是张载的气一元论,认为物质性的气是世界的本原,气是永恒存在、永恒运动的。他说:“盖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困知记》卷上)又说:阴阳之气“屈伸无方,运行不息,莫或使之”(同上)。关于理与气的关系,他明确提出,理是气运动的一种必然的规律,不能离开气而独立存在。“理只是气之理,当于气之转折处观之”,理“初非别有一物,依于气而立,附于气而行也”(同上)。他明确表示不同意程朱视“理气为二物”的观点,并由气本论出发,改造了程朱理一分殊的学说。认为理都是一气变化的理,其理是惟一的,所以谓之“理一”;然而,人物成形之后,每一具体事物运动的规律或特性各不相同,此之谓“分殊”。“理一”的总规律即存在于具体事物的“分殊”规律之中,二者都根于气,而不是独立于任何具体事物之上的绝对存在物。同时,他也反对程朱把道器分开的观点,认为:“器外无道,道外无器,所谓器亦道,道亦器也。而顾可二之乎?”(《困知记》卷下)

“合内外之道”的认识论 罗钦顺一方面批判地改造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说,坚持朴素的反映论,指出格物是格天下之物,不是“格心”;穷理是穷天下之理,不是穷心中之理。主张“资于外求”,就天地万物上讲求其理。然而另一方面,他又接受了程朱“理具于心”的观点,承认事物之理即心中所具之理,穷理穷到极处,就能“一以贯之”,“尽己之性,便能尽人物之性”,达到“合内外之道”的境界。

“性体心用”的心性论 罗钦顺认为心与性两者不同,“心”是人的知觉灵明,“性”是人的生理,性是人、物形成之后的“定理”,而心是随感应而变化的。但心、性并非两物,而是一个心的“体”、“用”两个方面,“道心,性也。人心,情也。心一也,而两言之者,动静之分,体用之别也”(《困知记》卷上)。他不同意程朱理学把人性分为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认为性都是源于同一气之理的。因此,他认为“人性皆善”,人性的具体内容都是仁义礼智,并以此批评了“去人欲存天理”的观点。他说:“性必有欲,非人也,天也。既曰天矣,其可去乎?”(《困知记》三续)人欲本来“未可谓之恶”,“纵欲而不知反”才是恶。于是,他主张“节欲”,反对“去欲”。

对心学和佛教的批判 罗钦顺从气本论出发,批判了陆王心学心外无物、心外无理的思想,指出天地万物变化是自然“造化之功用”,与人的活动不相干,如果“以发育万物归之吾心”是混淆了天地万物与人心的区别;批判了王守仁的良知学说,指出天地万物、山河大地、草木金石并没有良知;批判了作为陆王心学重要来源的佛学思想,指出佛学以心法起灭天地、以万物为虚幻是“有见于心,无见于性”,无视天地万物的性和理,指出陆王心学“非禅学而何”(《困知记》卷下)?

影响 罗钦顺是从程朱理学派分化出来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在理学演变史上处于重要地位。他以“理在气中”的气本论取代了朱熹的理本论,复兴了气学,为明末清初王夫之等人的唯物主义哲学做了必要的理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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