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为天地之元气

明末清初黄宗羲提出的关于文艺的本原和本质的命题。明末清初之钱谦益亦曾提出“夫文章者,天地之元气也”(《纯师集序》),但似仅以“元气”称忠臣义士之精神,无甚新意;此不涉。黄宗羲《谢翱年谱游录注序》云:“夫文章,天地之元气也。元气之在平时,昆仑旁薄,和声顺气,发自廊庙,而鬯浃于幽遐,无所见奇。逮夫厄运危时,天地闭塞,元气鼓荡而出,拥勇郁遏,坌愤激讦,而后至文生焉。”以气为化生宇宙万物之本原和生命力是中国哲学的传统观点,以这种观点论文艺亦早见于《荀子》、《乐记》。但黄氏此说却旨在提倡一种愤积决裂的冲突之美,与传统观点颇有不同。“元气之在平时,昆仑旁薄,和声顺气,发自廊庙,而鬯浃于幽遐”,这正是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所追求的和谐的美,而且属于上以风化下的正风、正雅。但黄氏却认为“无所见奇”。一定要到“厄运危时,天地闭塞,元气鼓荡而出”,黄氏才许以为“至文生焉”。显然,在他看来,只有剧烈的斗争导致矛盾统一体的破裂,才能产生真正的文、真正的美。这就是以冲突为美,而不以和谐为美。在《缩斋文集序》一文中,黄宗羲还曾分析了阴阳二气矛盾斗争的三种情况及与之相应的三种文艺。一种是“阳气在下,重阴锢之,则击而为雷”;一种是“阴气在下,重阳包之,则搏而为风”;一种是“以阳为阳,则不能为雷”。具体所指,第一种是社会正义、民族正气冲破邪恶势力的高压而生的文;第二种是愚蠢的邪恶势力对于强大的社会正义、民族正气的无望的反抗而生的文;第三种是社会正义、民族正气在社会昌明之时的顺利流行而生的文。三种之中,第二种是阴气之文,为他所不取;第三种虽是阳气之文,但“不能为雷”,亦为他所不喜;他所真正赞赏的只有第一种,即在“厄运危时”冲破邪恶而生的阳气之文。这种文的特征是:“其在于山,则铁壁鬼谷也;其在于水,则瀑布乱礁也;其在于声,则猿吟而鹳鹤欬且笑也;其在平原旷野,则蓬断草枯之战场、狐鸣鸱啸之荒城荒殿也;其在于乐,则变徵而绝弦也。”(同上)创作这种文的人的特征是:“直而不能屈己,清刚而不能善世,介特寡徒,古之所谓隘人也。隘则胸不容物,并不能自容。其以孤愤绝人,徬徨痛哭于山颇水澨之际,此耿耿者终不能下,至于鼓胀而卒,宜矣!”(同上)其人、其文都处于愤积决裂的状态,无丝毫和谐、平衡之可言。这就是黄宗羲所谓“天地之元气”的文。所以,黄宗羲“文章为天地之元气”的命题是在呼唤一种掀天揭地的悲剧之文,提倡一种愤积决裂的冲突的美。这是他的浪漫主义文艺倾向的集中表现,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出现的新的审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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