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塨

【生卒】:1659~1733

【介绍】:

李塨 从《清代学者像传》,北京图书馆藏

清初思想家颜元学说的主要发扬和传播者。他和颜元的学说,被称为颜李学派。字刚主,号恕谷,河北蠡县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举人。李塨的家庭原属大户,家景素饶,明亡后,“经沧桑变,田被圈”,从此衰败。他鉴于力田不能养亲,又“兼习医卖药”,并开馆授徒,维持一家生活。李塨21岁受学于颜元,笃信颜元之学,立志传播颜元学术。他说:“咫尺习斋”,“不传其学,是自弃弃天矣。”(《恕谷先生年谱》卷一)他除受学于颜元外,还先后学琴于张函白,学射于赵锡之、汪若纪、郭金城,学兵法于王余佑,学书于彭通,学数于刘见田,学韬钤于张文升,志趣极为广泛。他一生来往于京师,广交学者名流,当时之一流学者如万斯同、阎若璩、胡朏明、孔尚任、费密方苞等都是他的好朋友。他曾于37岁和39岁时两次南游。颜李学说南传大概始于此时。康熙四十三年应河南郾城知县温益修之请,往郾城佐政;康熙四十八年应陕西富平县知县杨椹修之聘,两次赴富平佐政,政绩都很可观。康熙五十七年被选为通州学政,但上任不久,因病告归。雍正八年(1730)他去保定府任《畿辅通志》总裁,为时不久病归。李塨一生结交时贵,出游频繁,曾引起颜元怕他沾染名利的担忧。李塨解释说:“非敢求名利也,将以有为也。先生不交时贵,塨不论贵贱惟其人;先生高尚不出,塨惟道是问,可明则明,可行则行;先生不与乡人事,塨于地方利弊可陈于当道悉陈之;先生一介不取,塨遵孟子‘可食则食之’;但归求洁其身,与先生同耳。”(《年谱》卷三)从这里可以看出颜李作风的差异。李塨的著作有《四书传注》(《大学传注》、《中庸传注》、《论语传注》、《孟子传注》)、《周易传注》、《传注问》、《大学辨业》、《小学稽业》、《圣经学规纂》、《论学》、《田赋考辨》、《郊社考辨》、《恕谷后集》等。

理在事中 在理气(事)关系问题上,颜元指出:“若无气质,理将安附?”(《存性编》)主张没有脱离气而独立存在的所谓理。但颜元语焉不详,对此做了充分论证的是李塨。首先,李塨批判了气外有理的错误观点,认为理乃是指道的条理,理字即道字,言道似更好理解。其次,李塨认为圣经中说到“理”字很少,《中庸》和《孟子》中提到的“理”都是指道的井然有条。因此,以理代道是不对的。再次,理即为事物之条理,那末理断然存于事中,不在事外。他说:“夫事有条理曰理,即在事中。”(《论语传注问》)理在事中的思想,是对程朱理学理在事先的先验论的有力批判,也是李塨对唯物论思想的重大贡献。(见理在事中)

“均田第一仁政也” 对颜元的“复井田”、“复封建”、“复学校”的主张,除“复封建”一项外,李塨均表赞同。在政治上反对豪强兼井,提出“有田者必自耕”,“惟农为有田”(《平书订》)的设想。对于“均田”,李塨说:“非均田则贫富不均,不能人人有恒产。均田,第一仁政也。”(《拟太平策》卷二)由于颜元的均田主张是在“井田”形式下提出的,对此李塨认为“可井则并,难则均田”(《存治编·书后》),不必拘泥于古制。他认为“孟子时行井田”,“尚有润泽”,现在更无必要“样葫芦也”(《论学》卷一)。他说“均田”之后,“食可足,俗可湆,民可强,亦小康矣”(《恕谷先生年谱》卷一)。对“均田”后的前景十分乐观。

宣扬颜元之学 颜元是清初经世致用思潮的积极倡导者之一,他主张实学、实习、实行、实用,反对静坐诵读,空谈性命,不务实际。李塨对颜元学说终身服膺,并大力宣扬经世致用思想。他认为自孔孟后,继儒之正统者,习斋一人而已。他说:“孔孟没,而二千余年入于蚓窍,杂于鬼国,而圣之道几亡,习斋起而躬肩之。”(《恕谷后集·送恽皋闻序》)他认为颜学的兴起,决非偶然,而是二千年学术发展的结果:“自周、孔没而圣道湮,训诂于汉唐,章句于宋儒,佛老因之窜入其间,而圣人明德亲民之学,名尊实亡,遂二千年于兹。颜习斋先生出,大声急呼,揭三物以教人。率弟子分日习礼、习乐、习射御、习书数。而海内之有识者,亦遂刮目怵心,谓圣学自堕地高举。群聚异之,而不知非偶然也。”(《恕谷后集·醒葊文集序》)对李塨宣扬颜学的功绩,刘调赞曾做了客观评价:“习斋除漳南、梁、魏一再游论学,余无及者。其后推明衍绎,广布四方,闻讯而起者接踵,实先生之功。”(《恕谷先生年谱》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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