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甄

【生卒】:1630~1704

【介绍】:

清初政治思想家。初名大陶,后改甄,字铸万,别号圃亭。四川达州(今达县)人。顺治丁酉(1657)举人,仕山西潞安府长子县(今长治市长子县)知县。为政清廉,关心民瘼,政绩甚佳,有“山西循良之冠”的美称。但在职仅十月,即因与上司不合而被免职。后曾遊“燕、滑、汝、淝”之间。忍辱、困厄,备受艰辛。为生活计,曾经商、为牙(经纪人)于吴市。后从事著述,卖文为生,生活状况十分悲惨,家仅三数椽,萧然四壁,炊烟尝绝,死后至无费埋葬。唐甄的主要著作是《潜书》。另外尚有《春秋述传》、《毛传笺合义》及诗文、日记等,惜均已散佚。

唐甄哲学、政治思想和改革主张有以下几方面。

尊孟(轲)法王(守仁)又重事功 唐甄在哲学思想上,具有明显的心学的倾向。他的论学著作,多有发挥孟子心性学说和王守仁的致良知说的篇章。他认为自以来,得儒学心传者,孟子、陆九渊、王守仁三人而已。在他看来“心”、“性”、“良知”实为一物,可综合称之为“道。“道”为万物之原。分而言之,“性”、“心”皆可为万物之原。从而主张“天地万物在我性中”(《潜书·宗孟》),“心具天地,统万物”(《潜书·良功》)。在知行关系上,他认为只有“知行合一者”才是“致知之实功”(同上)。但是,唐甄反对只谈心性不讲事功。他批评宋儒“精内而遗外”(《潜书·有为》),所谓“天地吾心,万物吾体”不过空理并无实事,“汤武可法,桀纣必伐”(《潜书·良功》),也皆空言,并非实行。在他看来,修养心性的目的,主要在于建立事功,即所谓“功不见非性”(《潜书·有为》)。

抨击君主专制 唐甄政治思想的最大特色,是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抨击与批判。他把专制君主视为贼,“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潜书·室语》)。他说,平时若有人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人人皆称其为贼。而帝王杀天下之人而尽取其匹布斗粟之富,反而不称其为贼,毫无道理。他认为在封建社会“杀人者众手”,而背后“实为天子之大手”(同上)。他藐视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自称“不敢言君臣之义”,“君臣之伦不达于我”(《潜书·守贱》),斥五经为“家人之言,闾巷之语”(《潜书·五经》)。主张“不翻十三经之文,不稽二十三代之法”(《潜书·尚治》)。唐甄的这些思想,具有早期启蒙思想的因素。

平等富民的改革论 唐甄有一系列社会改革的主张,归纳起来,为“抑尊”、“平等”、“富民”三大纲领。封建社会,尊莫过于天子,但唐甄认为“天子之尊,非天帝大神也,皆人也”(《潜书·抑尊》)。他要求位在人上者,必处人下,位在天下之上者,必处天下之下。唐甄的“抑尊”思想,是从他的平等思想引申出来的。他认为人类生而平等,“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潜书·大命》)。他主张君臣、父子、夫妇,都应该是平等的。他反对官吏欺压平民百姓。他提出应当让“士议于学”、“庶人谤于道”,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他提出“立国之道无他,惟在于富”(《潜书·存言》)的思想,并且指明“富在编户,不在府库”(同上)的富民原则。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富民措施,如革除“忘民”、“弃民”、“虐民”、“攘民”之官吏;实行“因其自然之利而无以扰之”(《潜书·富民》)的经济政策;农业、手工业、商业同时发展;改革货币,以铜钱代替银币。这些措施,是针对当时社会弊病提出来的。

影响 唐甄的思想,在当时即有较大影响,当时的思想家魏禧、梅文鼎等人皆对其有较高评价。中国进入近代以后,反封建的任务日益突出,梁启超、章炳麟等人把他同黄宗羲相提并论,十分推崇。就其思想中的启蒙因素,他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思想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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