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字义疏证》

清代戴震的著作。3卷。其初稿题为《绪言》,修正稿题为《孟子私淑录》,定稿为《孟子字义疏证》。成书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在这部书中,戴震通过解释《孟子》一书中的“理”、“天道”、“性”、“才”、“道”、仁义礼智、“诚”、“权”等重要哲学范畴,阐发了自己的思想。《疏证》主要侧重批评程朱理学关于理、欲问题的观点。程朱理学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把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说成是天理,而把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正当要求看成是“人欲”,提倡存天理灭人欲,以达维护封建秩序之目的。《疏证》则力证天理与人欲是统一的,认为理存于欲,不能用所谓天理去禁锢人们的正常欲望。《疏证》尖锐地指出,程朱理学所谓的“理”、“天理”等,实质上,不过是尊者、贵者、长者用以欺骗和镇压卑者、贱者、幼者的工具,“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孟子字义疏证·理》)。这种颠倒的道理,使“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同上)。这种以理杀人的手段比以“法”杀人更加惨酷,“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同上)?在哲学上,《疏证》认为“道”是物质性实体,“道,指其实体实事之名”(《孟子字义疏证·道》),指出“气”的变化过程就是“道”,“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孟子字义疏证·天道》),充分地发挥了戴震的唯物论思想。《疏证》一书,在中国近代反封建斗争中发生过巨大影响。其主要版本有:约刻于清乾隆中期的《微波榭丛书》中的《戴氏遗书》木,1936年影印的《戴东原先生全集》本,1961、1982年中华书局校点单行本,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戴震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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