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道》(章学诚)

清代章学诚撰写的史学论文。为《文史通义》内篇二之第一篇。道光十二年(1832)于开封刊印,正式公之于世。

《原道》分上、中、下三篇。上篇释道。“道者,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人可得而见者,则其当然而已矣”。指出,整个社会的发展,有它自己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过程。每个社会阶段的出现,是“势使然”而“不得不然”。认为从“三人居室”到“部别班分”,从“作君作师”到各种礼法制度的出现,绝不是“圣人智力之所能为,皆其事势自然,渐形渐著,不得已而出之”。由此,他反对英雄史观,指出无论帝王将相、圣贤豪杰,都不能以主观意志创造历史。“圣人创制,只觉事势出于不得不然”。故周公之伟大,在于时会使然,使之能集古代典制之大成,并行其道。孔子之圣,在于他“尽其道以明其教”。

中篇论述道器关系。强调“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据此,否定宋学离事言理,以六经为载道之书的错误思想。他说:“后世服夫子之教者自《六经》……不知《六经》皆器也。”指出六经是具有实在内容的“史”,是“器”,是先王的典章制度,而不是“道”。孔子删定六经,目的在于取先王典章,借此存道,垂训后世,绝“不敢舍器而言道也”。因此,人事之外,别无所谓“道”,“彼舍天下事物人伦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则固不可与言夫道矣”。

下篇进一步论述道与六经之关系。提出:“文章之用,或已述事,或以明理。事溯已往,阴也。理阐方来,阳也。其至焉者,则述事而理已昭焉,言理而事以范焉。则主适不偏,而文乃衷于道矣。”对汉学家们终日“疲精劳神于经传子史”的考证补订,予以无情抨击,指出,如“溺于文辞之末,则害道已”。应“博学以实之,文章以达之,三者合于一,庶几哉周孔之道虽远,不啻累译而通矣”。至于如何研究六经,怎样从六经中求道,章学诚提出应从六经具体事实中去领会其精神实质,而不能泥古不化,硬搬其中成法,必须联系现实生活,特别是联系当前的国家典章制度加以研究,方能求到真正的“道”。当然学六经的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认识现代,故“约《六经》之旨而随时撰述以究大道”是最好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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