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郭沫若著。乃作者旅居日本时运用克思主义观点通过甲骨文、金文以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5篇论文的结集。1930年上海联合书店初版,以后几次再版。现有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本、科学出版社1960年版本为通行本。是书前首有导论,题为《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原发表于1928年第4期《思想》杂志;第1篇,题为《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第2篇,题为《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此两篇皆先发表于《东方杂志》第25卷21期,笔名“杜衎”;第3篇,题为《卜辞中的古代社会》;第4篇,题为《周代彝铭中的社会史观》;后面有“附录”,对“殷虚之发掘”等10个问题做追论及补遗。作者自称本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向导,亦可谓书之性质即是恩格斯的《家族私有财产及国家的起源》的续篇。力驳信古派、疑古派的历史观点,认定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经济基础的发展为前提。遵照唯物史观业已科学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之一般程序,指出中国确已经过以渔猎畜牧为生产本位和以母系为中心的原始公社社会。依据石器骨器铜器等古物文字及生产力水平衡量,应断定商代才是中国历史的真正的起源,商代和商代以前都是原始公社社会。西周乃奴隶制社会,可从《易经》等著作中所反映的时代生活以及相应政治机关、阶级关系等方面得到证明。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的社会才由奴隶制逐渐转入了真正的封建制。其时有平民暴动,宗主失威;有所谓“择三有事,亶侯多藏”,“如贾三倍,君子是识”等社会现象出现。而至近百年,因科学的输入,蒸汽机的到来,中国社会则已进入资本制时代。故中国社会发展程序与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程序完全一致。书中针对拉狄克、李季、陶希圣等否认中国有奴隶制社会存在的观点,最早提出并坚持西周是奴隶制社会的论点。从古文献所记载的事实,证明“臣”、“宰”、“民人”、“庶人”、“人鬲”、“童”、“妾”、“仆”、“夫”等即是奴隶,可被任意刑戮、买卖、赏赐。此“西周奴隶制”说,被誉为“打破了一二千年官学对中国古代的‘湮没’、‘改造’和‘曲解’,确是一桩破天荒的工作”(何干之:《中国社会史论战》)。由于此书为“用科学的历史观点研究和解释历史”的草创时期的作品,随着地下文物的不断发掘,作者对文献、卜辞、古器物等资料的解释有所修正,尤其是在社会分期如奴隶制与封建制的界定方面的观点颇有改变,这在《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奴隶制时代》中有详细阐明。尽管如此,中国史学界仍称此书是划时代意义的、填补世界文化史上的空白之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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