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安全玻璃

1.防火玻璃

(1)术语(表6-28)

表6-28 防火玻璃的相关术语

(2)分类(表6-29)

表6-29 防火玻璃的分类

注:以上三类防火玻璃按耐火等级可分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原片玻璃的要求

制造防火玻璃可选用普通平板玻璃、浮法玻璃、钢化玻璃等材料作原片,复合防火玻璃也可选用单片防火玻璃作原片。原片玻璃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4)尺寸、厚度及允许偏差

1)复合防火玻璃的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0的规定。

表6-30 复合防火玻璃的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mm

注:当长度L大于2400mm时,尺寸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2)单片防火玻璃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表6-31 单片防火玻璃的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mm

(5)外观质量

1)复合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6-32的规定,周边15mm范围内的气泡、胶合层杂质不作规定。

表6-32 复合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要求

2)单片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表6-33 单片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

(6)耐火性能

1)A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 A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

2)B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表6-35 B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耐火完整性、热辐射强度)

3)C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6-36的规定。

表6-36 C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耐火完整性)

(7)弯曲度

复合防火玻璃和单片防火玻璃的弯曲度,弓形和波形时均不应超过0.3%。

(8)透光度

1)复合防火玻璃的透光度应符合表6-37的规定。

表6-37 复合防火玻璃的透光度

2)单片防火玻璃的透光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9)复合防火玻璃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当复合防火玻璃使用在有建筑采光要求的场合时,应考虑其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按标准进行试验,试验后试样均不应产生显著变色、气泡及浑浊现象,同时防火玻璃透光度的相对减少率应不大于10%,见下式。

式中 a——紫外线辐照前的透光度;

b——紫外线辐照后的透光度。

(10)力学性能

1)复合防火玻璃的抗冲击性能。

试验后玻璃应满足下述的任意一条。

①玻璃没有破坏。

②如果玻璃破坏,钢球不得穿透试样。

2)单片防火玻璃的抗冲击性能。

试验后玻璃不得破碎。

3)单片防火玻璃碎片状态。

每块样品在50mm×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应超过40块,横跨区域边界的碎片以半块计。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存在,但其长度不得超过75mm,且端部不是刀刃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玻璃边缘形成的夹角不得大于45。。

2.钢化玻璃

(1)定义

钢化玻璃,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2)分类(表6-38)

表6-38 钢化玻璃的分类

(3)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1)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9的规定。

表6-39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mm

2)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6-40的规定。

表6-40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允许值mm

(4)圆孔

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1)孔径。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1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6-41 孔径及其允许偏差mm

2)孔的位置。

①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

②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

③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6倍。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④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

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6-1进行。如图6-1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γ)表达圆心的位置。

图6-1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

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6-39)。

(5)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1)钢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 钢化玻璃的厚度及其允许偏差mm

2)对于表6-42未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6-42中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6)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6-43的要求。

表6-43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

(7)弯曲度

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

(8)碎片状态

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mm×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表6-44的要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

表6-44 钢化玻璃的最少允许碎片数

(9)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任意一条的规定。

1)玻璃破碎时,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cm面积的质量,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能超过120mm。

2)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10)表面应力

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MPa。

(11)耐热冲击性能

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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