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传上下二卷

【刊本】:

日本内阁文库藏明本

【解题】:

不著编者名氏。其书分类记载案情与余象斗所编略同,凡十六类,曰人命、奸情、盗贼、争占、骗害、威逼、拐带、坟山、婚姻、债负、户役、斗殴、继立、脱罪、执照、旌表,所载各事往往与《海公案》、《图公案》同。《滕大尹鬼断家私》事见于此书下卷争占类,与冯梦龙所演亦合。其奸情类中“海给事辨诈称奸”条,目云海姓,而文中为邹元标,与目不相应,则于原书又有所削改矣。

上一篇:新刻皇明诸司公案传六卷下一篇:残本新刻名公神断明镜公案四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