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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437页(405字)

直隶新河县芝芳头村耶稣教民唐自知(又名唐智多),在八国联军占领津京地区以后,依仗教堂势力,横行不法,凡村庄殷实居民及有眦睚宿怨者,辄指为拳匪,呈请知县罚款,不至荡产不已;并欲砍杀村民刘老舍之父,又割其仇人左耳。

由于县令吴庆祥的袒护,唐自知更加肆无忌惮,在1901年5月,竟然率领教民强割村民的麦子,结果激起众怒。受害村民邀集各乡民众,放火焚毁唐宅,并将唐自知夫妇杀死。事件发生后,直隶布政使札委办理顺直教案和总办奉天全省教案的官员彭英甲,要他饬令新河县“速行获犯讯办,毋得延纵,致干参处”;并要他知会外国传教士,“一体严束教民,毋任再滋事端,以免民教积怨愈深,终恐复酿巨祸”。7月,案件处理毫无进展,直隶总督批示直隶布政、按察两司及彭英甲,以吴庆祥“既不能弹压开导解散于先,复不能查出正凶,立时拿办”,先记过一次,并责令其在一个月内“查缉真凶,务获审拟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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