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义和团大辞典

博罗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402页(521字)

广东博罗县柏塘乡教民聂福寿等因争坟地,欺压乡民朱五桂等,引起诉讼,本已结案。

1898年10月14日,法国天主教土伸德辉蓄意扩大事态,逼迫县令张从禹捉拿朱五桂,众心不服群聚县署抗议。该县知县张从禹差勇弹压,群众拒捕,毙勇一名,伤一名。

张从禹被迫将朱姓释放。群众又围攻柏塘教堂。

伸德辉率教民据守,开枪打死群众2人,伤3人,群众火焚教堂,烧死仲德辉及教民数十人。事发后,两广总督谭钟麟上奏,张从禹革职后旋服毒自杀。11月12日,广东陆路提督张春发带兵到柏塘,围捕参与斗争的黄塘村杨姓群众,遭猛烈抵抗,炮伤营官兵勇多人。官兵强攻入村,杀23人,捕13人。

前后被捕群众共30余人。

新任博罗知县葛肇兰与法国天主教广东总主教及驻广州法领事会商结案办法。

法方要求赔偿教堂8万元,另补给1万元抚恤伸德辉家属。葛肇兰以索款太巨,而地方贫苦,力不能胜,要求核减,为法方拒绝,延至1899年11月尚未结案。

其间法国公使毕盛一再指责两广总督谭钟麟阻挠办理,要求将其革职。法国政府并以此案及其制造的广州湾事件为借口,拒绝接受中国驻法公使递交的国书。

清政府屈服于压力,遂接受了法方的要求,先缴8万元结案。

后在原址重建教堂。

上一篇:密昌墀 下一篇:塔拉特旗教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