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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教会干犯地方司法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328页(302字)

1902年4月(光绪二十八年三月),陕西秦州在籍内阁中书任承允和举人白映震等联名向州署控告班房胥吏的贪污劣迹,知府李瑞澂令任承允领衔查办。

经调查审问属实,李瑞澂限令污吏贪官于10日之内,将其历年所吞没的粮款如数交还,否则,依法囚禁处死。他们无法抵赖,便聚商违抗之策。

他们认为“当今之世,朝廷怕洋人”,只有借助教堂神甫,才可免除惩处。

遂去当地天主教堂清求入教庇护并公然拒绝退还贪污粮款。

知府无可奈何,只得上诉陕甘总督崧蕃。崧蕃惟恐教会逞强逼胁,惹起中外交涉,便将李瑞澂撤职,并申斥地方士绅,而对班房胥吏的贪污罪行则肆意辩解,以“事属既往,概不追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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