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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十八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322页(369字)

晚清冠县十八村绅民自办的团练总称。

1853年(咸丰三年),为防御太平天国北伐军,山东巡抚李僡通令全省举办团练,冠县各地随之创办,北伐军失败后解散。1860年前后,冠县十八村干集武生朱天庆“首倡办团御贼”,系由绅民自办,得到官府支持,后解散,至光绪后期又设。

练勇由十八村按土地多少摊派,合成一团,未像有些乡团那样另起名称,只称“十八团”。乡团设团总、副团总各一人,由大户充任或推举产生,经县署批准。

如曾任团总的潘廷桢,是梁庄有二三顷地的地主,本人又是武生。除设团总、副团总外,因各村要摊派、召集团民,故各村亦设有团长,由各村村长兼任。冠县十八团在早期民教冲突至1898年拳民运动兴起时,曾与当地红拳、梅花拳民进行过合作,共同斗争。其后由于清当局向乡团施加压力,十八团与义和拳分裂并走向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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