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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295页(459字)

1892年,英国基督教传教士易心传来南充传教,遭到南充官绅和民众的抵制,“不准租与教士房间”。

易教士被迫栖身旅店达6年之久。1898年4月,南充县民李忠恕因急需用钱,将分居偏院议佃与英国教士易心传居住,其兄李谦恕同时又将房屋议卖与族叔,并立契约,酿成房产使用权纠纷。

后经教会和保宁府、顺庆府等出面干涉,南充知县袁黻卿将房屋判租易教士居住,并拟尽早帮助易教士另租宅第以期两全,引起南充民众的不满。

同年6月15日,发生了途经南充的两名传教士在城内行走时被人掷石击成重伤之事。

6月23日午后,南充城中突然有人用竹竿高悬儿童衣物数件在街上奔走狂呼,声称“此由教堂得来,洋人实食小儿”。闻者一呼百应,相继将南充城内法国天主堂和易教士所租民房及教民房舍打毁,家具什物抄抢一空。同年8月1日,四川洋务局与法国川北主教议结了“南充教案”,规定:1.赔款给法国天主教教士、教民白银9000两。2.赔款给英国易心传教士等人白银560两。

3.将顺庆府知府贡城绶、南充知县袁黻卿等人严行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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