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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亮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242页(220字)

义和团兴起后,山东兰山各地不断发生反教案件,县令陈公亮在处理教案时,袒教抑民,擅用非刑。

1898年12月-1899年1月间,他先后拘禁击毙了曾与教民发生矛盾的郭藏、孙憨等5人,以至民怨沸腾。巡抚毓贤将陈公亮革职。

德国公使克林德以陈公亮“善待德人”为由,要求清政府将其处分撤销,恢复原职,或另行委派其他官职,以免伤害两国和好。被毓贤拒绝。1901年袁世凯任山东巡抚时,又保举陈公亮为阳信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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