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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屯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208页(512字)

1898年11月28日(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十五日),黑江省呼兰厅游民李柏芳到吉林省伯都讷厅何家屯地方,因穷困难过,乃用邪教惑众,传徒敛钱。

他自称是金丹教门,在屯外荒甸上搭盖窝棚,设立神坛。屯民张连荣、郑才信以为真,送上香资,拜李柏芳为师,并帮李传教,情愿入教者先交香资钱三、四、五两不等。

李柏芳每天宣讲太上无极真经,骗得一些钱财,12月19日,被地保拿获交官。后经署伯都讷厅同知王守昌审判,把李柏芳定为绞监候,秋后处决。

次年5月11日,吉林省城法国天主教堂教士若瑟致函吉林将军延茂,说李柏芳系呼兰教民,困患疯病,游走在外,该教民只奉天主教,并未习过别项左道教门,其堂供词,系发病妄想。后天主堂又诬蔑王守昌“苛虐教众,讥评教士”,“诬患疯疾之教众为左道”,提出“请大俄国”医师随同验看李柏芳是否实有疯病。

王守昌根据李柏芳等人供词及其调查,认为此案在数月后天主堂才为之申诉,这是天主教干预词讼,仍以李柏芳“依左道异端之术,烧香集众,煽惑民人”之罪,判为绞监候,张连荣监禁20年,期满后充军4000里以外。郑才在狱中病死,免究。经吉林分巡道觉罗达春和吉林将军延茂审核,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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