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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114页(796字)

团练的别称。

一般作为对封建统治阶级编练的非正规的地方武装的称呼,其权操于地方的地主士绅之手。它以自耕农为主体、按村镇为单位建立起来的。

此兵制始见于唐,宋、明两代亦有。

清代前期招募乡兵,旋募旋散,均系临时性质。

1730年(雍正八年),清朝始募乡兵。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清将福康安台湾镇压林爽文起义,募集所谓义勇与官军并用,其后各处继而仿行,皆用乡勇之号,嘉庆年间镇压川楚白莲教起义军,战守均赖乡兵,出现乡勇、团勇的区别。

随营打仗,官给口粮者为乡勇;地主筑堡防守,口粮不自官出者为团勇。其后遇有战事,清廷常命各地招集团练,或称招募乡兵、乡团。

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各地举办团练,办法不一。有招募外来游民者,有以本地乡民为主者;有专门防守本地者,有轮流调营出战者。多系非正规的地主武装。也有少数如曾国藩的湘军由团练转化为正规军。

当时即有人称团练为民团,并提出“民团,即当以民为团,而不可以募勇塞责也”。此后,各地官府与土豪巨绅仍继续举办团练,且常称之为民团。辛亥革命后,内地各省地主举办这类民团的仍很多,如豫西之刘廷芳拥有人枪数万,割据四县之地,尤为突出。这类地主武装经解放战争的扫荡,始完全消灭。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民团的职能是单一的,即平时用于防范“匪”、“盗”、流民,保护封建统治秩序,而当阶级矛盾激化,农民起义爆发之际,它又往往充当封建统治者镇压农民反抗斗争的辅助军事力量。但另一方面,在外侮日迫,民族危机不断加深的形势下,也有不少民团成为各阶级、各阶层人民联合进行反帝斗争的组织形式。在近代历次反侵略战争和此伏彼起、连绵不断的反教会斗争中,时时可以看到民团参与反帝斗争的踪迹。义和团运动中,有的民团加入了义和团,参加了反侵略斗争。但也有的民团,尤其是在义和团开展“抢粮”、“均粮”斗争地区的民团,则参予了对义和团运动的破坏与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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