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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43页(323字)

法国天主教广州总主教邵某在广州屡次包揽词讼。

1898年4月中旬的10天之内,即插手案件8起,案情皆与教堂教务无涉。后邵主教又公然收广东当局奏明严拿的在逃犯为教徒,藏匿教堂,反由驻广州法领事屡次来文索赔。6月3日,两广总督谭钟麟将有关情形密咨总理衙门,请其转告法公使毕盛,或将邵主教撤回,或令调往他处,以免酿成事端。同时,总理衙门密函驻法使臣庆常,令其与法国政府直接交涉。

7月19日,毕盛照会总理衙门,谓据驻广州法领事报告,谭钟麟来文各事实无根据,对邵主教劣迹完全避而不提,并恐吓总理衙门。7月25日,总理衙门照会毕盛,不再坚持原来要求,仅请毕盛查询此事后照复,再行转咨两广总督办理。

之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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