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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儿科学辞典》第156页(366字)

组织和脏器遭受多种内外原因损伤后,可发生组织和细胞的缺损,而这些缺损后的组织和细胞经由其邻近健康细胞的分裂增生而逐渐修复,这一过程谓之再生。

再生分为两类:完全再生指再生的组织其结构和功能与原来组织完全相同;不完全再生(瘢痕再生)指缺损的组织不能完全由结构和功能相同的组织来修补,而由肉芽组织来代替,最后形成瘢痕。组织能否完全再生与组织的再生能力及缺损程度有关。

人体各种组织再生能力不一样,再生能力强的有结缔组织细胞、小血管、淋巴与造血组织的某些细胞、表皮、黏膜、骨、周围神经、肝及其他腺上皮等,这些组织损伤后一般可完全再生(损伤严重亦可形成瘢痕);再生能力较弱的有平滑肌、横纹肌及心肌等,缺损后基本由瘢痕形成;缺乏再生能力的有神经细胞(出生后缺乏再生能力),缺损后由神经胶质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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