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聋者,撞钟伐鼓以警之,犹弗领也,以手喻形而其解捷矣;诏盲者,烈炬燃藜以引之,犹弗辨也,以声相步而其趋疾矣。智有所蔽者有所开,教有所穷者有所通。因其所开,施其所通,是以能立教之宗。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国青年出版社《群经百子名言类典》第539页(269字)

【名言出处】:

《叔苴子·内篇卷一》

【译】:

召见聋子,用撞钟伐鼓来警告他,仍然不能领会,(如果)用手来比画他,就很快明白了;召见盲人,点起火炬、燃起藜草来接引他,仍然不能辨路,(如果)用声音作为相步,他就很快走过来了。智慧有关闭的地方有敞开的地方,教育有穷尽的地方有通达的地方。顺应他敞开的地方,施教于他所通达的地方,这是能够进行教导的宗旨。

【注】:

相(xiàng)步:古代搀扶盲乐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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