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人之财,刑辟之所处;窃人之美,鬼神之所责。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国青年出版社《群经百子名言类典》第49页(218字)

【名言出处】:

颜氏家训·慕贤第七》

【译】:

窃取别人的财物,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窃取别人的功绩,要受到鬼神的责罚。

【注】:

刑辟(bì):刑法,刑律。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文心雕·指瑕》:“若掠人之美辞,以为己力,宝玉大弓,终非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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