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度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新编液压工程手册上册》第51页(918字)

粘度是液压油(液)划分牌号的依据。液压油(液)属于工业用液体润滑剂的一个组,其粘度分类按GB/T3141-94(代替-82)《工业液体润滑剂ISO粘度分类》进行。此分类法系等效采用ISO3448:1992(代替:1975)编制的。具体分类见表2.3-2。

表2.3-2 工业液体润滑剂ISO粘度分类

标称粘度等级是用40℃时的运动粘度中心值的近似值表示,单位为mm2/s,同时用来表示液压油(液)的牌号。对于某一粘度等级,其粘度范围距中心值的允许偏差为±10%,相邻粘度等级间的中心粘度值相差50%。液压油(液)常用的粘度等级,或称牌号,为10号至100号,主要集中在15号至68号。

在80年代以前,我国液压油类产品是用50℃时的运动粘度作为划分粘度等级或牌号的基础。自1982年开始采用了国际通用的以40℃时的运动粘度作为划分粘度等级或牌号的基础。两者的关系如图2.3-1所示,在不同温度的粘度指数(VI)时粘度等级(牌号)对照参考图所示。

图2.3-1 在不同温度和粘度指数(VI)时粘度等级(牌号)对照参考图

在80年代期间,为使用50℃值表示的粘度等级顺利过渡到40℃值表示的粘度等级,避免新旧牌号混淆,采取了在40℃值为基础的新牌号之前冠以前缀“N”的过渡措施,并规定此前缀“N”只使用至1990年底止,过期即自动取消。现已过渡完成,90年代以来,已与国际通用的标称牌号完全一致。

综上所述,我国相同粘度的液压油(液)近些年来对粘度等级及牌号作过的改变可用下例表示:

图2.3-1还表明在40℃运动粘度相同的不同液压油(液),由于粘度指数不同,其50℃和100℃的粘度会有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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