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犯罪学辞典

强盗罪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48页(242字)

以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外国刑法罪名。本罪的特征:(1)行为人在实施强盗行为之前具有夺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因其他原因实施暴力的过程中产生夺取他人财物意图的,不构成本罪。(2)行力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后果,足以达到庄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

(3)财物的转移形式表现为强取,如被害人在尚未丧失反抗力量的情况下,主动交出财物,则不视为强取,一般只构成未遂罪。本罪一般处5年以上徒刑,并处罚未遂犯。

上一篇:屡犯 下一篇:强制措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