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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69页(257字)

法院审判案件时,有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旁观收听。

各国一般都有旁听制度。在中国,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时,都允许群众参加旁听;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也允许群众参加旁听。旁听制度的目的在于把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置于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办案质量,同时也教育旁听群众。凡允许旁听群众参加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审理前,对外公布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通常还要发给旁听群众旁听证。

旁听群众必须遵守法庭纪律,否则,审判长有权制止直至责令退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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