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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精神病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54页(454字)

有的学者称之为拘禁反应。

在拘禁条件下发生的一种反应性精神病。主要症状为:头痛、心情抑郁、失眠、食欲不振、焦躁、幻听,进而经过兴奋、烦躁、拒绝劳动、迫害妄想而产生自杀企图和精神异常等。

这是由于犯人对自己的犯罪进行谴责,对家庭感到苦恼,对前途感到绝望等,继而产生的思想僵硬、言语和动作消极及心不在焉的状况。国外把拘禁反应分为不同的类型。

例如,德国着名精神病学家克雷丕林分为5种类型:(1)拘禁性癔病;(2)好诉讼症;(3)急性精神障碍(情感爆发、刚塞氏综合征、木僵);(4)慢性精神障碍(妄想、幻觉);(5)持续性朦胧状态。日本着名精神病学家和犯罪学家吉益脩夫将拘禁反应分为爆发反应(冲动性情感、行为爆发、精神朦胧状态)、短路反应(即冲动性自杀等)、原始意志和原始理性反应(拘禁性木僵、癔病和朦胧状态等)、伪装、压抑反应(假性痴呆、刚塞氏综合征及戏虐综合征)等。

由此可见,监狱精神病或拘禁反应的表现不一,其中以刚塞氏综合征(参见“假性痴呆”)和拘禁性木僵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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